问题 | 河豚中毒 |
释义 | 食用河豚引起的中毒。河豚又名鲀,为无鳞鱼类之一种,我国北自营口津沽,南至潮汕一带都有。全身类纺锤状长约1~2尺,无鳞片,表皮平滑。河豚除肌肉无毒外,其内脏如卵巢、肝脏、脾脏、卵子,血液及眼球等均含有毒素。其中由卵巢提出的毒性最强,肝脏次之,其余各内脏组织中了含有少量毒素。河豚中毒多因误食或烹调不当而引起。中毒症状一般在食后半小时到3小时内发生。河豚毒性似箭毒,主要使神经中枢和神经末稍发生麻痹,然后运动神经麻痹,最后呼吸中枢和血管神经中枢麻痹。严重中毒者血压及体温下降,言语不清,声音嘶哑,呼吸困难,脉表浅而不规则,瞳孔散大,昏睡,昏迷,最后发生中枢麻痹,或房室传导阻滞,终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