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住房怎么举报违建 |
释义 |
一、农村自住房怎么举报违建 发现违建,可以先获取关健证据,然后,可以行向主管部门城管局举报,若不能得到重视,才采用网络媒体,也可以向中纪委网站直接举报。 市民如果发现违建,可以拨打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举报。 在收到举报后,属地城管部门在1~2天内就能查处有没有违建,慢也就3~4天。城管部门对违建的办案周期一般为45天。不过,接下来还需要把对违建的处理调查方案报知多个部门,并且征求规划部门的意见,才能进行拆除等事宜。 未经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属违章建筑,违反了《规划法》、《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农村自建房的审批程序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的用地。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三、农村盖的违建房会被拆除吗 农村盖的违建房是会被拆除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有权利进行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般来说,如果要举报农村自住房违建,首先获取关健证据,然后可以向主管部门城管局进行举报。如果没有得到重视也可以采用网络媒体,或者向中纪委网站直接举报。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农村自住房怎么举报违建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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