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多少 |
释义 | 一、拆迁补偿多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二、集体土地房屋赔偿方式 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 2、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注: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具体的方案和标准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或项目的方案来决定。 三、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拆迁补偿多少”的相关内容。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搬迁费用等等都需要进行补偿,在双方达成协议下进行拆迁。以上有小编整理的详细的资料。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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