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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代持协议无效
释义
    一、上市公司代持协议无效
    有的公司有一个内部的《公司章程》,将代持情况进行了确认,那么“股份代持协议”应该是有效的。如果没有类似《公司章程》的,那么光有“股份代持协议”是不够的,应该还要有股份转让协议,并经其他股东认可,那么按隐名股东的司法解释,应该也是有效的。
    
    二、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股权代持协议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三、股权代持协议是否合法?
    在法律上,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的合法性已经被司法解释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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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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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