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项目融资合同有哪些种类 |
释义 |
一、工程项目融资合同种类 1、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即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的买贸合同的买受人和出租人是同一人。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种主要的形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人和租赁物的选择,直接向出贸人购回选定的租赁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交付租金。由于其省事省时,手续简便的特点,这种形式的合同大受当事人的青睐,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中大多采取此种形式的合同。 2、转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此类合同中以特别条款约定,承租人同时以出租人的身份与低三人即终承租人订立另一个融资租赁合同,该另一个合同的租赁物和租赁期限与本合同完全相同。根据该合同,承租人向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z终承租人使用,其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均为租赁公司。转租赁交易中作为低三人的z终承租人往往要支付比典型租赁承租人高的租金。因此,此种合同形式一般只在企业迫切需要国外只租不卖的先进技术时才采用。 3、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即合同的承租人和相关买卖合同的出贸人是同一人的合同。 4、回转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即相关买贸合同的出贸人同时是相关的另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即终承租人。这种合同形式汇集了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和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即当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中的z终承租人是租赁物的出贸人时,这一合同就成了回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 二、工程承包的方式 1、施工承包方式。工程设计和施工分离,分别由不同主体负责实施,工程承包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典型地表现为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建设管理模式。该承包方式由各承包人分别向招标人负责,适用招标人愿意较深入地介入设计控制及对设计和施工的相互协调管理,并希望分散承担风险的情况。 2、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方式。这类承包方式的典型模式有:“设计+施工”、“设计采购建造”及“工厂设备与设计+施工”等。一般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大、专业技术性强、管理协调工作复杂、招标人对设计施工的管理力量薄弱,且愿意将大部分风险转移给一个承包人的情况。 三、项目融资的主要担保形式 信用担保形式 1、项目完工担保 项目完工担保主要属于仅仅在时间上有所限制的担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项目完工担保人对贷款银行承担着全面追索的经济责任。 完工担保的提供者主要有:项目的投资者;承建项目的工程公司或有关保险公司。 完工担保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完工担保的责任;项目投资者履行完工担保义务的方式;保证项目投资者履行担保义务的措施 2、无货亦付款合同 它是国际项目融资所特有的担保形式,它体现的是项目公司与项目购买者之间的长期销售合同关系。无货亦付款合同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产品购买方同项目公司签订无货亦付款合同,项目公司以此为凭进行项目融资。 无货亦付款合同是长期合同。无货亦付款责任者的义务是无条件的,这是无货亦付款合同的核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项目融资合同有哪些种类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工程项目融资合同包括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转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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