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竣工后,怎样进行交工验收 |
释义 | 一、工程竣工后,怎样进行交工验收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二、工程竣工验收所需材料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竣工验收的特点 竣工验收的依据可概括以下九点: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术设备说明书; (7)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 (8)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9)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工程竣工后,怎样进行交工验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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