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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药报警立案金额标准
释义 一、假药报警立案金额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
    (一)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
    (二)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
    (三)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销售”。
    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是否属于假药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卖假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卖假药属于触犯刑法的违法行为。
    1、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2)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2、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三、卖假药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假药报警立案金额标准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是否属于假药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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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