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照增资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执照增资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增资需要哪些资料是进行增资工作必须了解的。增资的要求是严格的,对材料的要求是更加严格的,材料全面也是确保增资办理顺利的首要保证。防止一些因资料不全的行为给公司企业带来损失。有需要的公司,可以适当增资促进公司的发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章程中相关的记载都必须修改。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增资价格对应注册资本是否需要增加? 增资价格对应注册资本是需要增加的,主要是因为注册资本和增加之后的一个金额要对应起来,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的话,债务人可以提出异议的诉求,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完善实体上的救济制度可以保障民间债务纠纷中各方利益。在债务纠纷起诉中,诉讼标的是双方争议的欠款,如果债权人起诉的标的超过欠款数额,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 在民事执行中,债务人以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因清偿或超过申请执行时效而丧失强制执行力提出实体抗辩的应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并无相关规定。因此,有必要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完善实体上的救济制度。债务人异议之诉,其诉讼标的是债务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的要求确认执行依据已经丧失强制执行力,其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抗辩权的请求,即确权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债务人,而义务主体是包括申请执行人在内的所有的人。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而其内容则是债务人想获得的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抗辩权权利之确认。 三、注册公司一般多少注册资本? 1、《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2、《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3、《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 4、《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条规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注册的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执照增资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增资的话需要的资料是比较多的,如果想要一次性通过审核的话是需要好好准备的,并且有些细节是不能遗漏的,这方面的知识不难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6]《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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