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差异做出正确决策 |
释义 | 一、了解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差异做出正确决策 1.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的证明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的时间、地点;合同的期限;工资和工资的发放时间、方式;社保待遇;以及劳动保护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内容是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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