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时效过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工伤时效过了怎么办?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⑴轻伤; ⑵中度伤; 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工伤时效过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实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不同的申请主体要注意法律方面的时效规定,其中单位申请认定的时效为30日,而要是劳动者自己申请认定的话,则时效为1年。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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