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家属受牵连吗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家属受牵连吗 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 有刑事案件的人无法从事的工作: 1、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 二、公诉转自诉案件能否调解 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三、刑事案件判处缓刑的要求 实践中经常会看到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适用缓刑的情况,而对于一般的当事人来说,对于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并不知悉,并且由于实践中适用缓刑的情形与刑法理论有较大的区别,致使包括许多律师在内都对案件的前景无法预料,法院在适用缓刑时在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前提下,一般都会参考以下条件: (一)案件事实不清,存在较大的疑点无法排除的。 (二)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盲聋哑、从犯、未遂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 (三)人身伤害案件,被告人给与赔偿的。 (四)过失性犯罪或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 (五)单位主动出具担保证明的。 (六)没有前科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家属受牵连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刑事案件的家属一般不会受到牵连,但是如果后辈有考取公务员等国家职工的需要,有可能面临政审不通过的风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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