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券交易结算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证券交易结算包括哪些 证券交易成交后,需要对买卖双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价款进行核定计算,并完成证券由卖方向买方的转移和相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的转移,这一过程称为证券结算。证券结算包括证券的结算和资金的清算两个方面,它是证券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结算是进行下一轮交易的前提,结算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交易后买卖双方权责关系的了结,从而直接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和市场的正常运转。 证券交易的结算分为全额结算和净额结算。 全额结算是指交易双方对所有达成的交易实行逐笔清算,并逐笔交付证券和资金。全额结算是最基本的结算方式,但这种方式对交易双方的资金量、结算系统处理能力和自动化程度要求较高,适用于交易量较小、参与人较少的市场。银行间市场通常采取这种结算方式。 净额结算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其买入和卖出交易的资金和证券余额进行轧差,以轧差得到的净额组织结算参与人进行交收的制度。净额结算又可以分为双边净额结算和多边净额结算两种形式。双边净额结算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交易双方达成的全部交易的余额进行轧差,交易双方按照轧差得到的净额进行交收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下,交易对手就是交收对手。例如,甲方从乙方买入1000股A股票(假定每股1元,忽略交易费用不计),后又卖给乙方800股A股票,经过双边净额结算后,甲方付给乙方200元,乙方交给甲方200股A股票即可。多边净额结算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介入证券交易双方的交易关系中,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然后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其所有交易的应收应付证券和资金予以冲抵轧差,每个结算参与人根据轧差所得净额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交收的结算方式。 相对于全额结算,多边净额结算大大减少了结算处理量,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降低了市场参与者的风险。目前,大多数证券市场采取了多边净额结算模式,我国大部分证券交易也采取了这种结算方式。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承担着中央结算机构的角色,为参与人提供多边净额结算服务。 二、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设委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 1、会员大会为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证券交易所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通过理事会、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证券交易所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决定证券交易所的其他重大事项。 2、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每届任期3年。理事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拟定、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聘任总经理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副总经理;审定总经理提出的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审定对会员的接纳与处分;根据需要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等等。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至3人;总经理与副总经理的任期为3年。总经理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是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总经理代其履行职责。 3、专门委员会主要有上市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上市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律师、注册会计师、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会员和外地会员代表各2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各位派1人;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总经理;证券交易所其他理事1人,其职责主要有审批股票的上市及拟定上市规定和提出修改上市规则的建议。监察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会员2人,外地会员4人、律师注册会计师各1名;理事1名),每届任期3年,其主要职责有:监察理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情况;监察理事、总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的情况;监察证券交易所的财务情况等等。 三、申请设立证券交易所应提交的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设立证券交易所需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报国务院决定。申请设立证券交易所,应当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章程和主要业务规则草案; 3、拟加入会员名单; 4、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5、场地、设备及资金情况说明; 6、拟任用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 7、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证券交易结算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证券交易成交后,需要对买卖双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价款进行核定计算,并完成证券由卖方向买方的转移和相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的转移,这一过程称为证券结算。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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