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
释义 | 一、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危害程度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建筑安全事故分类 1、建筑安全事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关的救援工作。 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安全事故量刑 管理部门的失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如果构成犯罪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会以渎职罪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四百零八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食品监管渎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的内容,对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这些突发事件是可以进行分级的,一般会根据其带来的伤害程度、造成的影响大小来进行分级,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08.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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