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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次犯同种罪怎么处罚
释义
    一、多次犯同种罪怎么处罚
    构成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关于累犯的法律后果,从刑法的规定来看,累犯,不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法律后果有三个:
    1、应当从重处罚。
    2、不能适用缓刑。
    3、不通适用假释。
    《刑法》第66条规定了特别累犯。特别累犯也是累犯的一种,之所以叫特别累犯,特别在两个方面:
    1、前后两罪的犯罪性质是特定的、一致的。
    即仅限于前后两罪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2、前后两罪没有刑度条件与时间条件的限制。
    即使前后罪可能仅仅被判处附加刑而没有主刑,也不影响特别累犯的成立。当然特别累犯特别之处并没有突破累犯的主观条件,因为然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都是故意犯罪。
    
    二、同时犯几个罪如何判刑
    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三、缓刑满后犯罪算累犯吗
    缓刑期满再犯罪不是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并不是已经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多次犯同种罪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多次犯同种罪的构成累犯,如果是限于前后两罪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则构成特别累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且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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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