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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
释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作为共有关系的两种形式,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吗?以下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有什么区别?
    房屋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都是对同一房屋共同拥有所有权的形式,但二者却存在着差异: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而存在的,如家庭、夫妻等关系存在为共同共有的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只需要按照共有人的意志发生即可。因此,二者的不同更多的表现为享受的权利范围不同。
    共同共有中,共有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只有共同关系存在就不能划分共有的房产份额,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进行划分。例如A、B是夫妻,二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不能分割哪一部分是谁的。如果两人离婚,可依法分割。而按份共有则按照各自份额享有权利,如A、B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并约定每个人有一半份额,则每个人拥有50%的权利,不因其他因素而发生变化。
    二、按份共有:
    比如,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个兄弟去世,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还有一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样,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生活中还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死亡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死亡,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债权的范畴,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待房产证取得后,再继承。
    第2类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这类是产生纠纷最多的一类)
    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
    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
    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三、房屋共有权人份额怎么过户,可以转让份额给他人吗
    1.房屋共有人过户办理:首先要到公证处公证,直系带身份证全部到场并亲笔签名.然后凭公和上述带县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最后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
    (一)、共有人变更的类型:
    增加、减少、变更共有人三种
    (二)、增加共有人的情况
    原产权人要将他的份额一部分转让给新的共有人,增加新的共有人,要按或赠与的形式原共有人视为卖方或赠方,新的共有人视为买方或受赠方,办理变更登记,交相关税费。(受赠方是未成年子女的不交契税)
    (三)、减少共有人的情况
    视为减少的共有人将他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的共有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分别按或赠与交税费。
    (四)、变更共有人的情况
    视为减掉的共有人将其份额转让给新变更的共有人,按或赠与交税费。
    变更共有人在登记时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变更的协议。
    (五)、特殊的情况
    1、夫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要增加另一方名子的,视为增加共有人,不是夫更名,视为原产权人将其份额的50%转让给其配偶,并且要交税。
    2、按歇期间的房子不能随意变更共有人,涉及到银行贷款方的风险,要经开发商,银行同意。
    3、签完买房合同在办理房产证前增加共有人的,要与开发商协商在原买房合同上增加共有人为买房人。
    4、共有人中家庭成员去世的减去其名子,按继承办,不交税。
    (六)、夫更名的类型:
    1、夫两人的名子改一人名子。
    2、其中一人名子改另一人名子。
    3、一人名子改夫两人名子。
    夫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共有,无论房产证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共有的财产,所以夫更名不算是财产的转移,不交税。
    看到这里,法律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是归属于房产属性中的,因此在进一步认定房产属性的时候就要注意,好了以上就是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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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