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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收和征用的区别
释义   一、征收和征用的区别
    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上的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行为。
    征用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的财产的使用权的行为。
    首先,在法律效果方面,征收得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所有权得改变;征用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使用权的改变。
    其次,在补偿方面,在征用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没有转移,如果标的物没有毁损灭失,则返还原物即可;若毁损灭失,则应当予以补偿;在征收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已经移转,因此不存在返还财产的问题,应当依照法定标准对征收人进行补偿。
    再次,在适用条件方面,征用一般是在临时性、突发性的紧急状态中适用,如抢险、救灾、战争等;征用不一定失在紧急状态下采用,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可。
    最后,在适用对象方面,征收的适用对象限于不动产;征用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征收、征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二、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   (一)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土地征收作为一种行政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收方只能是国家,被征收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
    2、征收土地具有合法性,征收方是以国家的名义参与法律关系并以国家强有力保证其职权的行使,被征收一方不能拒绝和抵制土地行政部门的行为;
    3、征收士地具有补偿性,也就是说,国家征收土地给原土地权利人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失,为公平起见,土地征收后必须给原土地权利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4、征收土地将发生土地所有权转移,也就是说,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从集体转为国家。
       (二)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或其职能部门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或在紧急状态下对集体土地实施暂时的占用或使用,待事态处理完毕后将被征用的土地予以归还,并对土地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征收和征用,均仅因政府依法作出的征收命令、征用命令而发生效力,无须征得被征收、被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的同意。
    土地征用与土地征收最大的区别在于:土地征用并不导致土地所有权转移,也就是说,经过土地征用后,土地仍然归集体所有,而土地征收后则意味着所有权性质的改变。
    以上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征收和征用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征收和征用都是由政府作出的强制性行为,是无需征得相应单位或者个人的同意才能实施的行为。如果您对上述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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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