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来说,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具体规定,但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为:该集体土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进行补偿。一定要切记切记! 第二种:未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土地征收作出了比较大的修改,具体表现在补偿原则、补偿范围以及征地补偿标准三大方面。 1、补偿原则: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规定,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原则,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2、补偿范围:由3项补偿增加到5项补偿,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补偿标准:由亩产值计算法修改为区片综合地价。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本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老百姓可以自行进入地区自然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并且,被拆迁人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置换或二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而房屋置换可通过相应比例进行房屋产权置换。如果是同等地理位置,至少应达到1:1的置换比例。 除此之外,被拆迁人还要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小心拆迁方在拆迁实施初期就利用高额拆迁奖励来诱导被拆迁人早早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手段! 相信在拆迁过程中,一听到有拆迁“奖励”便会有很多人按捺不住,早早的签了字等着拆迁方给发放“高额拆迁奖励”。但,这种愿望真的能如被拆迁人所愿吗? 三、拆迁存在哪些法律上的问题? 在律师团队办理众多拆迁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拆迁方正是利用许多被拆迁人既不懂法也不了解拆迁政策,并且在对于拆迁补偿都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也不知道多少补偿才算是合理,通常会为了一点芝麻大的好处,而丢弃掉对自己更有利的合法利益。 等到与拆迁方签完协议之后,才发现这补偿非常的不合理,此时如果被征收人想要再撤销补,是不太可能了,因为该补偿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了。 因此提醒大家,有拆迁奖励虽然是件好事儿,但是高额的拆迁“奖励”很有可能是从被拆迁人本应该得到的合理补偿里面截留出来的。 其次,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下降。被拆迁户应该要知道,拆迁奖励补偿很有可能也是自己拆迁补偿款应得的一部分,并且相对于拆迁补偿款而言仅仅是芝麻。 最后,还要再次提醒的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规避用高额的拆迁奖励来诱导被拆迁人尽早签字搬迁的骗局。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的相关内容,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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