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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的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释义   一、房屋的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房产继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达成,虽然说房产继承指的都是亡故之后再办理手续,但如果只是想要将房产转移给自己的继承人的话,则可以划分为生前赠与和房产继承两种方式。比如说父母要将房子转移给自己的子女,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那么就可以通过生前赠与的房子来实现,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另一种方式就是房产继承了,但要被称作是房产继承的话,必须要满意一个特定的条件,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想要在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话是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实现的,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
    
       二、房产继承的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房屋继承公证手续怎么办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房屋的继承的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在进行房产继承时,作为继承人需要准备好从相关材料前往公证处进行房产继承公证,然后才能到房产管理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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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