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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能做父母遗嘱见证人吗
释义   一、子女能做父母遗嘱见证人吗
    一般不允许,因为子女一般都是父母的继承人,而继承人、受遗赠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其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难以证明保持客观性和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三、遗嘱见证人不是直系亲属可以吗
    根据《继承法》第1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种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是因为他们的辨认、识别事物的能力有欠缺,其作为见证人,不能准确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因此不能充任见证人。见证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以遗嘱见证时的状况为准。如果见证人在遗嘱人立遗嘱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其后丧失了行为能力,则不影响其遗嘱见证的效力:反之,如果见证人在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虽然其后来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不能认定其可以作遗嘱见证人,其对遗嘱所作的见证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执行赠与财产的人。由于遗嘱对遗产的处分直接影响到继承人、受遗赠人对遗产的接受,他们就与遗嘱有了直接的利害关系,如果他们做见证人就难以保证其见证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因而不能作为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否取得遗产,取得多少遗产会直接影响其利益的人。这部分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由于这些人与遗嘱实际上有着间接的利害关系,其做见证人也有可能会影响见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而不能作为见证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子女能做父母遗嘱见证人吗的相关内容,作为遗嘱见证人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他们不仅要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需要与遗嘱没有直接的厉害关系,而父母立遗嘱子女作为遗嘱见证人明显是不适合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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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