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的方式各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承发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形式。从承发包的范围、承包人的所处的地位、合同计价方法、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等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工程承发包方式进行不同的分类,其主要分类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272条规定,按照承发包范围划分可分为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方式还可以划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3种方式。 按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划分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承包。 按合同计价方法划分可分为:固定计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酬合同。 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可分为:计划分配;投标竞争;委托承包和指令承包。 法律依据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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