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
释义 | 一、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提前解除合同不一定属于违约行为 1.在满足约定解除条件或者法定解除条件时,如果当事人单方提前终止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不构成违约; 2.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或者没有法定事由,提前终止合同就存在违约的问题。这时就需要给与另一方一定的违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提前解除合同要通知对方吗 法律网提醒您,提前解除合同要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三、提前解除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 提前解除合同纠纷起诉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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