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点地皮可以转让吗 |
释义 | 一、安置点地皮可以转让吗 安置地是不可以转让的。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 二、土地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1、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以土地流转的形式进行转让。那些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村委会所有,要转让的,必须经过居委会同意,居委会要盖章签字的,合同上只能写明转让,不能写买卖,因为在我国买卖土地是违法的。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三、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转让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安置点地皮可以转让吗的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安置地不可以转让,其与其他普通土地存在不同之处。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在线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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