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遗嘱如何立 |
释义 | 一、房产继承遗嘱如何立 房产继承遗嘱的订立可以由被继承人自己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可以由其他人代写,代写遗嘱需要由两名见证人进行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签名注明年月日。其中,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设立房产继承遗嘱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房产状况,包括房产位置、房产数量、房产面积、房产性质、房产分割条件、房产分割方式、房产分割比例、房产变更登记事宜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房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进行房产遗嘱公证。 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三、办理遗嘱公证时,全部继承人都要到场吗 办理遗嘱公证时,不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 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因为立遗嘱不是和他人共同处分,而是自我决定、自己处分,不受他人左右,不是共同行为。公证遗嘱除了公证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办理公证遗嘱须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若立遗嘱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场,可以要求公证人员上门公证。而对于继承人是否需要到场,并无要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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