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如何写 |
释义 |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变更 保险合同的变更可以分为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当事人以及保险关系人。保险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的主体不同,变更所涉及的法律程序规定也不相同。 ![]() 二、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如何写 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本人(单位)系xxxxx号保险单的投保人,由于xxxxxxx原因,申请对该保险单内容做如下变更: 1、保险合同:提前、延展至 年 月 日终止; 2、保险责任内容 :扩展、减少; 3、保险标的:增加、减少; 4、保险金额:增加、减少; 5、被保险人:受益人变更; 6、其他变更。 具体批改内容: 投保人:(签章) 年 月 日 复核: 部门负责人: 经办: 法律咨询: 网友:保险合同主体变更有哪些内容? 律师: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当事人以及保险关系人。保险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保险合同的主体不同,变更所涉及的法律程序规定也不相同。 投保人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如在转移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同时将保险合同一并转让给新的财产受让人。《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 被保险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变更实际上意味着投保人的变更,因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因保险标的的移转而消灭了,但是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为受让人所有。 受益人的变更,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如何写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保险合同变更应该知道其中变更的是那一些内容,并且在申请书中写明变更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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