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西安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本省2019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平均工资”)公布之前: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免于审核。由各参保单位在统计出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后,通过陕西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主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低于3120.60元的,暂按3120.60元申报;高于15603元的,可不受限于15603元申报)单位月度缴费基数,以同期职工个人月度缴费基数之和申报。 (二)平均工资公布之后: 各参保单位不再重新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按规定审核参保单位相关资料后,通过陕西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对低于平均工资60%和高于平均工资300%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自行修正。(其中,高于平均工资300%的,以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在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已申报的缴费基数仍保持不变)。 二、西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896元,月平均工资为4741.33元。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2845元,上限(300%)为14225元。 法律咨询: 网友: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律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限额原则上不超过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66元的三倍,即14124元/月。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蓝田县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970元/月。 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下限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下限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西安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若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