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如何判 |
释义 | 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如何判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判刑是: 1.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2倍的罚金; 2.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2倍的罚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4.本罪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 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追诉期限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追诉期限是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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