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怎么补偿的 |
释义 |
一、征地怎么补偿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 二、对征地补偿方案不认同应怎么办 对于征地补偿方案不认同的,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解决方法:若在公告阶段的,可以提出异议,若在实施阶段的可申请仲裁。 (一)公告阶段: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二)实施阶段: 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认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裁决。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作出,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直接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行为,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所以,若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被征收人不服该行为,就应有权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征地补偿的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征地怎么进行补偿是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征地怎么补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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