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
释义 |
一、董事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董事作为公司的股东履行了出资的责任,并没有抽逃出资等违法法律的情况时,董事是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的,公司债务以公司全部财产承担。 二、公司股东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吗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债务清偿顺序 我国企业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债务的最高还欠能力为其注册资本额。如企业实际资本额等于注册资本时,企业实收资本就是最髙还欠责任,如实收资本额尚不足注册资本,现有资本又不足偿付偾务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各方要补足各自认缴额,使实收资本达到注册资本,以清偿债务。公司债务清偿顺序: 1、破产费。 2、共益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4、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综上,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董事是否承担公司债务的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有关的问题,可咨询法律网的律师进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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