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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叫担保物权实现
释义   一、什么叫担保物权实现
    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通过行使担保物权而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
    二、担保物权分类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指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意定担保物权,指依当事人的设立合同而成立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为典型的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通常是为担保一定的债权而成立的,所以具有强烈的从属性。意定担保物权具有媒介融资的作用(即以担保物权作为获取融资的手段),故又称为融资性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以其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
    三、担保物权的竞合
    担保物权的竞合,亦称为物的担保的竞合,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在担保法及其他法律中均没有作规定。物的担保的竞合属于一物之上设定数个不同种的担保权且担保不同的债权,因此它不同于“一债数保”。在为同一债权设定数项物上担保权时,一般来说,债权人得依当事人约定的担保额而行使权利,各个担保物权之间一般不发生应优先行使何种担保权的问题。物的担保的竞合也不同于一般的请求权竞合。
    在因同一法律事实而产生数个请求权竞合时,权利人为同一人,也正因为权利人为同一人,权利的目的是同一的,权利的行使仅能择一为之。权利人若行使了其中一项请求权,则不能再行使另一请求权。而在物的担保的竞合,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并非为同一人,而是不同的人,各个担保权人均行使自己的权利,由于权利的标的物是同一的,这就发生何权利人先行使权利的问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物的担保的竞合乃为物上担保权的冲突。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以特定财产变现价值为限进行优先清偿,不足部分转为普通债权以普通债权清偿比例进行清偿。
    什么叫担保物权实现的内容如上述法律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是指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在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出现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就先受偿的他物权。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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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3: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