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报告由哪个机构来做 |
释义 | 房屋拆迁补偿报告由哪个机构来做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估价的假设条件 我们的估价结果是现时公开市场重置价格,即该房地产于估价时点在公开市场可以实现的合理重置价格。我们基于以下假设得出估价结果: 1、估价对象所使用的土地为原集体已批非农建设工业用地; 2、建筑材料、人工成本费用等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 3、所评估的重置(成新)价值是随行就市的公开价格,不考虑个别情况下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特殊情形。 4、该房地产权益未附带抵押、担保、查封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他项权利及限制; 5、于现场勘察之日,估价对象与估价时点状况与保持一致。 二、房屋拆迁补偿报告原则 本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前提下,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原则,即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交易或合法处分为前提估价。 2、估价时点原则,房地产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 3、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按照在法律上许可,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能使估价对象的价值达到最大的一种最可能的使用为前提估价。 4、替代原则,要求房地产估价结果不得不合理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三、房屋拆迁补偿报告由哪个机构来做 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房地产专业估价人员,以房地产为对象,根据委托人不同的估价目的,按照一定的估价程序,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价格客观合理的估计、推测和判断。在这种意义上,为了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而对于被拆迁房屋由特定的评估公司进行的价值评估而形成的评估报告,其直接目的就是作为房屋征收与补偿证据依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报告由哪个机构来做的相关内容, 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评估涉及到房屋价值评估,由于评估是一项极其复杂的过程,因此必须通过程序制约形成一个公平的评估报告。对于有异议的评估结果,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核;拆迁当事人对复核结果再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拆迁评估技术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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