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由什么部门管理 |
释义 | 一、物业管理由什么部门管理管理 物业管理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法律网提醒您,《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 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如下: 1.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和综合性。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形成交易关系,双方交易的标的物是物业管理服务。 2.物业管理服务受益主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决定了其受益主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这是物业服务合同区别一般委托合同的一个显著特点。 3.物业管理服务的即时性和无形性。 4.物业管理服务的持续性和长期性。 ![]() 三、物业管理纠纷类型有哪些 第一种是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的纠纷,因为有的业主不能及时缴纳物业费,甚至有的业主故意拖欠物业费,然后产生了滞纳金,自己就觉得很不划算,于是拒绝缴纳物业费。这类纠纷占了物业管理纠纷的大部分。 第二种是业主委员会的更替、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而产生的纠纷。这也是比较常见的纠纷,通常解决方式是通过起诉来解决。 第三种是物业管理公司擅自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比如说,物业公司擅自在小区的楼道、电梯中张贴广告来获取收益的行为等等。 但是,不管怎么说,作为新时代的合法公民,按时缴纳物业费是我们应有的素质,也是物业为我们服务的基础。不故意拖欠物业管理费是一种良好的美德,也希望大家能够多多理解物业的工作。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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