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申请委托书范本 |
释义 | 在诉讼纠纷中,法院对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强制执行申请委托书范本是怎样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制执行申请委托书范本 人民法院: 兹委托下列人员在我方与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一)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手机: (二)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手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强制执行申请委托书范本的相关知识,强制执行的措施一般有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划拨存款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法律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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