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有何不同 |
释义 |
一、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有何不同 1、从二者存在的前提来看:正当防卫存在的前提是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紧急避险存在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危险发生。 2、从二者发生的时间来看: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紧急避险针对的也是正在发生的危险,二都强调的都是“正在发生”。因此,从时间条件上也无法分辩出到底属于哪一种。 3、从二者发生的目的来看:正当防卫的发生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紧急避险的发生也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因此,二者在实施的目的条件也是相同的。 4、从二者对象条件来看: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防卫行为(注意,这里只包括人);紧急避险针对的是一切危险,可以是来源于违法犯罪人,也可以来源于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人的生理病理造成的危险等。由此可见,二者在适用的对象条件上有所不同,紧急避险的适用范围要比正当防卫适用范围广得多。 ![]() 二、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用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而保全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成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损害。 (2)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即紧急避险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 危险的主要来源有四种: 1、是人的危害行为; 2、是自然灾害; 3、是动物的袭击; 4、是人的生理疾患。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有何不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比较容易混淆的两种概念,正确的区分两者也是认定行为人行为性质的前提。希望本文的内容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