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发现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法院发现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当法院发现合同无效时,将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1.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应当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各方都有过错,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一规定明确了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即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 二、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民法典中规定的三年。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通常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 3.如果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 4.合同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判决或裁决进行确认,因此当事人在起诉时无法确定合同效力,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主张权利。 5.时效期间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 三、法院对无效合同的受理情况 法院会受理无效合同的案件。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才能对合同的效力做出认定。 1.如果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合同效力。 2.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可认定其无效。 3.如果当事人不申请,法院不能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1)当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为无效时,该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因此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如果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应当折价补偿。 4.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法院对无效合同的受理和处理方式。 你对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还有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留言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你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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