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遗失后该如何做才能让对方还钱?(附四种补救措施) |
释义 | 最近,很多网友向小编咨询,说是借条弄不见了,对方又不肯还钱,不知道如何是好。这种情况下,无证无据的,拿什么让对方还钱呢?去法院立案诉讼,也会因为苦无证据无法立案啊。确实是个难题,怪不得这么多人犯愁了。小编一时半会也拿不出个主意,这不,法律网平台上这么多律师,小编就可以问他们啊,接下来,我们来听听律师的看法吧! 律师认为: 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别慌!千万要淡定沉住气!也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啊,若是对方觉察你借条遗失,他还不得立刻赖账说没欠你钱啊,要是这样,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所以这种傻事,我们不做!不做!不做!不做归不做,但是借条遗失也要做点其他事情进行补救啊,那么,我们该做些什么?有没有补救措施呢?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办法还是有的,你可根据相关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其次,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第三,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第四,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 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 注意事项: 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都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进行支撑,缺少证据支持的事实,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承认。 证据包括的范围很广,一般认为,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民事交易过程中,一般最好取得书面的证据,如合同书、欠条、借据等等。除此之外,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缴款凭证、转账凭证、手机短信,甚至于他人的口头证言等,也均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从法律角度讲,民间借贷最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欠条,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务关系的,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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