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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卡办卡诈骗罪判几年
释义
    一、以卡办卡诈骗罪判几年
    以卡办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以卡办卡诈骗的报案程序
    首先,将立案材料提交给经侦大队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并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等,并配合公安机关做笔录,取得报案回执单。
    公安机关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以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进行立案,对无需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告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以卡办卡诈骗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人
    法律网提醒您,以卡办卡诈骗的犯罪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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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