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续签劳动合同, 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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