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未生效如何解除 |
释义 | 一、合同未生效如何解除 在某些情况下,尽管合同尚未生效,但为了保护守约方权益,依然可以解除。 1.《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 2.《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列举了五种具体情形,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迟延履行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在这些情形下有权解除合同。 二、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 合同未生效时的缔约过失分为三种情况: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一方恶意阻止或促成条件成就的行为会影响合同效力,并相应承担责任。 2.欠缺法定生效手续的合同,如果因一方过错未办理法定手续导致合同未生效,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3.未尽告知、保护、照顾、保密等义务,造成对方损害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通常意味着立即生效,但存在例外。 根据《民法典》,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两个独立的阶段,部分合同即便已成立也可能不满足生效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合同虽然已成立但不生效,依法也可被解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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