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区别 |
释义 | 一、破产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区别 破产重组与破产重整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在定义上,重组并非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基于市场惯例的约定俗成,缺乏明确的法律框架约束,通常涉及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和资产置换等情形。 2.而重整则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其法律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具有明确的内涵、程序和后果。 二、破产重组与重整定义 1.重组是一个没有法律框架约束的过程,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协商完全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谈判的时间、债权人的清偿率等都是自由确定的。 2.而重整则是由法院主导的过程,受到法律框架的严格约束,如债权人的清偿顺序、重整时间等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 三、破产重组与重整流程 1.在重整程序中,法律提供了一定的司法保护,如阻止司法冻结和法院执行、阻止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限制取回权人行使取回权,以及限制企业股东行使股权等。 2.重整程序属于诉讼程序的一种,虽然存在一定的法律诉讼成本,但同时也有收益,如债务停止计算利息、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债权人作出重大让步等。 3.相较于重组,重整方案并不需要取得所有债权人的同意,只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即可。 4.重整程序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如“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否则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这有助于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扯皮。 除了破产重组与重整,还有哪些解决企业困境的出路?你对哪种方式更感兴趣?快来法律网提问,我们随时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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