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工伤生育缴费比例 |
释义 |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含省部属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不与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保险种“捆绑”征缴。 生育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含省部属企业)、股份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企业驻榕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福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费费率以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核定费率(0.5%—3%)。 我市将调整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对2012年1月1日前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将予以适当调整: 一是参保单位2012至2013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超出本单位缴费总数的70%、且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职工数占单位年均参保总人数0.45%以上时,工伤保险费率向上浮动一个档次; 二是参保单位2012至2013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支出低于本单位缴费总数的40%、且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职工数占单位年均参保总人数0.2%以下时,工伤保险费率向下调整一个档次。 新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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