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未办理结婚证 能否继承丈夫遗产 |
释义 | 网友咨询: 我朋友2001年10月因丈夫外遇,经法院判决离婚,她带着儿子未要一分家产离婚,2002年9月因丈夫还是觉得她好,经朋友说合复婚,并举办宴席,请亲朋好友参加,在复婚期间已将结婚证明开出,但由于去民政部门几次办事人员都不在,后来就一直未领结婚证(2003年3月公安机关发放户口本为一家人),2004年2月由于丈夫外出车祸身亡,请问她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法律网律师回复: 不能继承你前夫的遗产,但儿子有权继承其父亲的遗传;若当初离婚时未分得财产,可以向法院主张。 法律知识拓展: 遗产继承的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