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不还丈夫的债务吗? |
释义 |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下面为你整理相关问题的网友咨询和律师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 我丈夫在外面到处借钱,在借钱的时候他和借钱给他的债主从未将借款的事情告知我,我一无所知。今年我准备离婚,请问怎么做才能维护债权人和我的合法权利。 律师回答: 你好,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抓紧起诉离婚,债权债务属于其他问题,如需帮助可以电话咨询。 1、你们的婚后债务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2、但是你们可以协商约定,债务由男方自己承担; 3、若需法律帮助,欢迎预约面谈或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概念――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责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 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是指: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