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是否有权支配母亲的遗产 |
释义 | 立遗嘱时,千万别忽视了自己老伴的那一份。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另一方是否有权利支配他(她)的遗产呢? 案例 乌市市民丁某某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父亲去世后把遗产留给了自己引起了兄长们的不满,并把自己告上了法院,法院作出判决,父亲遗嘱无效,财产为其七个子女共有。“为什么父亲的遗嘱经过公证,却依然被判无效?”拿着法院判决书,丁某某很无奈。 丁某某说:“我母亲在1976年就去世了,父亲带着我们七个兄弟姐妹在原来的老房子居住,后来老房子被征购了,征购方给我们在乌市北园春划了一块地并给了一些补偿金,父亲利用这些补偿金和自己多年的积蓄又在这片划地上盖了一处新房子。” 多年过去了,哥哥姐姐们都有了自己的家,身为家中老小的丁某某依然留在老父亲身边进行照顾。2002年,已近八旬的老父亲感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怕自己哪一天突然走了,自己的几个子女会为自己留下的这套房子产生纠纷,便立了遗嘱,决定把房子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小儿子并在乌市第二公证处做了公证。 2010年,88岁的老父亲去世了,丁某某没有在办完丧事后立即去做遗产过户,2011年平静下来的他先后把房产证和土地证都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其后,几位兄长多次来问父亲遗留下来的房子的问题,丁某某把父亲的遗嘱告诉了诸位兄长,不料却引起兄长们的不满,兄长们认为他应当把这套房子拿出来大家平分,不然去法院告他。当时丁某某认为可能是兄长们的玩笑话,没想到,他真的收到了传票,被兄弟们告上了法院。 “父亲生前他们6人都不管,是我一直在照顾,现在父亲去世了都来争父亲留下的房子。”丁某某无奈地说,更让他不解的是法院的判决,法院居然判决父亲遗嘱无效,说父亲无权做主把母亲的那一份遗产也分给我,判这套房子为我们七个兄弟姐妹共有。 面对法院的判决丁某某说出了自己的质疑,法院说父亲无权支配母亲的那一部分遗产,那么父亲所立遗嘱已经过公证,而母亲已去世20多年了,超过了最长的诉讼时效,怎么还会这样呢。 父亲的遗嘱经过公证却依然被判无效 解析 针对丁某某的这种情况,新疆韩律师表示:“首先,如果丁先生对法院的一审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出上诉,如果过了上诉期,可以提出审判监督,六个月后再审。在遗嘱公诉这一块,丁先生的母亲去世后并没有明确地立遗嘱,那么她的这部分遗产应当由配偶和几个子女共同继承,这让丁先生父亲的遗嘱有了瑕疵。但是,法院把遗产判为他们七人共有,这又和丁先生父亲的遗嘱有些不符,存在一定的异议。” 根据这件案例,韩律师提醒广大的老年朋友们,在立遗嘱时千万别忽视了自己老伴的那一份。 立遗嘱时千万别忽视了自己老伴的那一份 链接 在我国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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