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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协议内容不一样 6旬继母与3继子闹上法庭
释义
    海南海口美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62岁的梁颖状告3个继子,提出继承丈夫陈文强的房产、抚恤金,并由其收取房屋租金维持生活等诉讼请求。但是,她手中所持的2份协议却与陈文强与3个儿子的公证书“撞了车”。(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2005年,经人介绍,已经从农场退休的梁颖嫁给了海口的老干部陈文强。当时,梁颖53岁,陈文强最小的儿子陈立彬也已经结婚生子,而陈文强已经年迈,身患多种疾病。
    陈文强名下有一套房产,有一栋自建房屋,其二儿子名下也有一栋房屋,都是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最初的8年,梁颖跟陈家并没有矛盾。2010年,陈文强和两个儿子陈立文、陈立杰给梁颖签了2份协议,在陈文强去世后,家里的两栋房产交给梁颖出租,收取租金作为生活来源。如果政府拆迁,梁颖还能得到一笔拆迁补偿。有了这两份协议,梁颖以为自己的后半生不用担心了。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在签这份协议之前,陈文强已经将名下房产分配给3个儿子,并进行了公证。
    2013年年底,梁颖搬出了继子陈立文的房子,住进了位于海口某城中村某栋房屋内。庭审中,梁颖哭着表示,自己是被陈立文等人赶出来的。但是,陈立文等人的代理人则称“没有这回事”。搬出来之后,梁颖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家里的房产。在陈立文等提交证据时,梁颖才知道,原来陈文强之前已经写下放弃对前妻房产部分的继承,并将自己的份额赠送给3个儿子,这份赠与协议和之后的继承遗嘱都进行了公证。根据公证书,那套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
    在该案开庭前,梁颖撤诉。2014年1月,陈文强在家去世。之后,因为房产分配、抚恤金等问题,梁颖再次提起诉讼,
    陈文强为何这样做呢?这是梁颖的疑问,她觉得丈夫与3个继子联合欺骗了她。而被告一方也不避讳该问题,他们称,因为受不了梁颖的纠缠,为了以后能安稳过日子,他们才配合父亲,写下与公证内容相背、无效的协议给梁颖。
    因梁颖提起的诉讼请求涉及合同履行、继承、确权等各自法律关系,法官建议其庭后考虑是否再行起诉,法庭未对此案进行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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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