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 |
释义 | 一、怎样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 1.申请人应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这是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明确规定的。 申请人有义务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这不仅有利于申请人积极参与执行程序,更有利于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实现债权的责任。 2.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 这是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之后,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必须履行的义务。被执行人必须如实申报其个人财产,以便法院掌握其资产状况,为后续的强制执行做准备。 3.法院有权进行调查和搜查。法院的调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然而,由于案多人少的矛盾,执行法院可能面临人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应以申请人申请为主,只有在申请人确实不能收集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提取到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才依职权调查。 4.法院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发出搜查令,对其人身及其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悬赏举报也是一种有效的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方式。 (1)对于检举和揭发被执行人存款或有价值物品线索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由申请人或人民法院给予举报者酬金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2)按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大额标的按1%~20%的相对比例,小额标的按绝对数确定奖金来源。 二、被执行人申报义务 1.在判决、裁定、仲裁协议等法律文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之后,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法院有权要求被执行人如实向法院申报其个人财产。 2.这是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延伸。如果被执行人不按期全面履行相关义务,并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 3.外出务工人员多导致的外出务工人员行踪难以掌握的问题也可以借鉴刑事缓刑考验制度建立被执行人外出报告制度来解决。 ![]() 三、法院财产范围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执行人的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等; 2.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被执行人的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被执行人的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1)如果被执行人在收到报告财产令之日起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 (2)如果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你对于本文还有哪些疑问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法律小助手法律网一同探讨。我们始终关注你的法律需求,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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