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贴现业务的固有风险 |
释义 | 所谓票据贴现,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等,以下均简称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短期融通资金业务。在办理承兑时,由于银行或出票人承担了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如果在到期日申请人不能对贴现行付款,承兑银行或出票人就必须在到期日对票据持有人无条件给付资金,这就是信贷授受风险,因此银行必须谨慎行事,应按照与贷款同样的原则审批承兑业务。所以如何加强票据贴现的风险管理与防范, 已成为我们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一项重要议题。 1.对承兑人的风险 所谓承兑,即承诺兑付,是指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根据票据法有关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即是承兑人,对持票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由此可见,贴现银行的第一债务人即是票据的承兑人,当票据贴现后,贴现银行与承兑人的关系就相当于收款人与付款人。所以,票据到期后能否按时顺利收回取决于承兑人资信状况的好坏。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即是出票人,票据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之上,所以如果企业不守诚信或是经营不善等原因,都会导致贴现银行到期得不到票款的风险加大。相对而言,银行作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使得贴现银行风险降低;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银行都拥有商业汇票承兑的资格,可是其经营状况,资金实力却相差甚远。可见,对于中小银行盲目无节制承兑商业汇票的行为,也会加大贴现银行收款的风险。 2.金融欺诈风险 随着票据业务的迅速发展,利用票据诈骗资金是目前金融业务中的一个新的风险源;票据诈骗手段也五花八门,并且越来越隐蔽。如果银行审查不严,或稍有疏忽,都会给贴现银行的资金安全留下隐患并带来极大风险。主要诈骗手段包括:伪造票据、变造票据、“克隆汇票”、伪造票据相关保证合同等。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一是伪造变造票据。伪造票据是指假冒他人名义进行签发票据的行为。二是恶意诈骗。近年来,金融票据诈骗的重大案件在银行系统时有发生,其中许多案犯正是采用付款人、出票人、持票人三方恶意串通的手段,非法盗用客户资金。 3.业务操作风险 随着银行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各商业银行受利益机制驱动,为了业绩而满足一些大型企业的资金需求,为其大量办理承兑汇票,造成票据集中到期,银行有时不得不垫付承兑资金。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表现:首先,银行淡化了风险意识,在签发承兑汇票时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条件放松,大量签发、承兑没有真实贸易背景或不能确认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违规办理承兑业务。其次,银行为了多办理贴现业务,放松了贴现审查条件,对贴现资金流向监管不严,以至于贴现资金用途不当,给银行信贷资金带来一定的风险损失。最后,当天承兑、当天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融资工具,其融资游离的特征越来越显现,银行承担的风险随之也越来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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