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的合同与合同无效的区别 |
释义 | 一、无效的合同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合同无效和无效合同的区别: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二、合同无效确认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无效确认的处理: 1.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一方存在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4.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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