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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期间被家暴报警可以吗
释义
    一、同居期间被家暴报警可以吗
    同居期间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立即拨打110报警。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2.同居被家暴的当事人及其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以及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等单位和组织,都有责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控告或举报家庭暴力行为。
    3.为了保护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的安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为他们保守秘密。
    二、家暴报警的合法基础
    家暴报警的合法基础主要来自于《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
    1.该法第十三条明确指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
    这些单位在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和处理。
    2.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如果单位或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三、维权途径和法律程序
    在同居被家暴的情况下,当事人应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2.如果受害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福利机构。
    3.如果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
    4.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5.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6.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家暴不是私事,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欢迎在法律网留言咨询,我们为你提供法律支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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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