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对不对 |
释义 |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对吗? 著作权法是指保护文化作品以及科学作品的作者享有作品权益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内容具体如下:文学作品和口述作品、科学作品、计算机软件、电影作品以及摄影作品、美术作品以及建筑作品、工程设计图以及其他创作类作品。 著作权法中还提到关于共同完成著作的共有产权以及著作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细分为: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不被别人篡改歪曲)的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以及网络传播权;可进行二次创作的有改编权、翻译、汇编权;著作权权利人该享有的其他著作权权利。著作权人可以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著作权的权利,但必须符合著作权权利法之规定。 我国营业税有关法律条例指出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及增值税。法律上是这么指出的:根据我国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通知过度政策规定以下项目免征收增值税 (一)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等) (二)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的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六)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七)提供给勤工俭学学生的服务 (八)农耕的培训服务 (九)博物馆等特殊公开展览的门票收入(第一道门票) (十)宗教寺庙举办特定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十一)个人销售自建自住房 (十二)个人转让著作权的。 二、个人著作权怎么申请 实际上著作权从作品产生之日起即享有,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而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七条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责上以其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属辖区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三、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但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作者为公民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综上所述可知,我国营业税有关法律条例指出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及增值税,此举是为了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繁荣。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个人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对不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2]《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七条 [3]《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 [4]《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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