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宗教教职人员可参加养老保险 |
释义 | 近日从南昌市人保局了解到,宗教教职人员符合南昌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都应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应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 对2010年12月31日前未年满60周岁的宗教教职人员,可按属地原则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11年1月1日起,以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宗教活动场所等单位参保的,按不低于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个人以8%的缴费比例,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宗教活动场所按本组织全部参保教职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20%的缴费比例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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